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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美诺华药业顺利通过《药品生产许可证》检查

       2月8日,浙江省药监局委托宁波市药监局对宁波美诺华药业进行了新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检查。
       检查员深入公司生产基地——宁波美诺华药业大榭分公司的生产车间、仓库和QC现场,详细检查公司的厂房设施,设备等硬件有关情况,对公司按新版GMP要求设计,施工的生产车间及公用系统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检查了公司的GMP文件,设备与系统验证文件,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
       最后,市局最终评定:宁波美诺华药业硬件设施符合要求,GMP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健全,符合药品生产的条件,顺利通过《药品生产许可证》检查。
 
(大榭分公司  胡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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